1、老人在意识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达真实的情形下,将个人的合法财产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者立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作为自己遗产的指定继承人甚至,将遗产捐赠给国家。被继承人(老人)的子女,亦必须履行对于老人的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这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
2、法律的渊源来源于社会道德,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人的子女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如果老人真的不把财产或遗产给自己,自己亦必须履行对于老人的赡养义务,至少说,自己因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自己是吃什么长大的,自己是由谁抚养长大的,这个应该清楚的记得!人家养活你小,你自己然要养活人家老,继承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包括分得的财产或指定遗嘱之中分得的遗产少,而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