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写简单的遗嘱可以参照以下范文:
立遗嘱人甲,男(女),年龄,户籍所在地,现住址。
本人因某某原因(比如: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本人所有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1、坐落于(在什么省什么市什么街几号)的房产遗留给我的妻子乙;
2、储蓄在(在什么省什么市某某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多少元遗留给我的女儿丙;
3、其余财产:(写明财产名称及详情)全部遗留给我的儿子戊。
本遗嘱委托戌(写明个人信息、现住址)执行。
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戌收执,一份由某某公证处公证并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以上为老人立遗嘱的范文,以供参考。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