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则应当在离婚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批准后可以延长六个月。而对上诉的离婚案件,则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由院长批准,具体期限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