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的案件一般按照普通程序处理,普通程序的审限是第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批准后则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的,则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离婚案件上诉的,则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批准后延长。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