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偷走存折,并取走存折上的钱,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196条4款之规定,涉嫌信用卡盗窃罪,依法应追究法律责任。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定罪处罚。根据该规定,盗窃数额达1000到3000元以上者(各省和各省不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