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是否有权,应该分开来看:
1,如果当事人虽然已经成年,但是没有单户的,长辈是有权保管包括当事人在内的户口本的;
2,如果当事人已经单户的,应该由本人保管户口本;
3,由长辈保管的户口本,如果当事人要使用的,可以与长辈协商,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再使用。 二,户口本的使用: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