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补偿分两种:国有土地拆迁安置、集体土地拆迁安置国有土地的拆迁由于出现诸多问题正在酝酿修改,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支付货币补偿费。货币补偿费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房屋建筑面积、新旧程度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拆迁住宅房屋的平房、非单元式楼房应增加附属设施补偿。被拆迁住宅房屋在合法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内小于规定容积率的,其多出部分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应给予适当补偿。目前集体土地征收中涉及补偿的费用为三类: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后两者归所有者所有。目前正酝酿立法解决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中存,在的问题,诸如补偿标准过低、补偿不公、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暴力等。在目前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实际上政府在以“公共利益”为由典型的就是“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征收政府看中的是土地出让金,补偿金一亩地三四万、五六万,但变为国有土地后进入土地市场卖给开发商时,就成了几百万,政府赚了巨大差价。所以,我们还要靠律师在政策框架内根据经验运用技巧争取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