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青岛退休人员丧葬费按照以下标准领取:申领条件:属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死亡。申领资料:《青岛市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待遇审核表》;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审核表》。申领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青岛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即可;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即时办理;财务部门复核后,将有关待遇划入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
发放标准: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温馨提示:市直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终止养老待遇、一次性抚恤金待遇审核拨付业务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他区市事业单位在缴费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