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弄清“退耕还林”与“清收还林”。吉林省最近一次退耕还林是在2002年实施的,至2005年基本结束,国家林业局网站上说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没有实施。目前吉林省正在进行的是“清收还林”,与退耕还林是不同的。吉林省的退耕还林是在大安市、敦化市经过2000年和2001年试点建设的基础上,2002年全面启动的。当时的政策是“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当时还林的耕地都是在册耕地)。后来种种原因,把“以粮代赈”中的“粮”折资发放了,且补助也从原来的八年又延长了八年(按国家规定执行的)。而“清收还林”是自2021年开始,为期三年的,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建设而开展的清收非法侵占林地而实施的工作,与退耕还林完全是两回事。看到你的详细询问,明白你所指的是“清收还林”。你这种地块,如果林业部门能够认定在你农垦之前是林地的话,不还林是不行的。在吉林地区,每公顷合计能得到4500元的补助,只得一年,不向国家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