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朵割掉一半是轻伤一级,不是重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
5.
2.3轻伤一级)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以上。)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2以上。)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2以上。)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以上。)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