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基本要求是:一要客观真实。在充分调查基础上,尊重事故发生的事实,不歪曲、不遗漏、不夸大。其前提是对现场勘验、检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工作中细致、认真,不放过任何疑点。并积极过往行人及相关知情人员,取得案件的第一手材料。二是要注重科学技术的运用。交通事故的认定往往要涉及科学技术的运用,特别是有关的鉴定、检查,必须注意采取先进的技术手段辅助调查工作,作好事故成因的分析。三是要注重法律法规的运用,在所查明的基本事实的基础上,结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分析事故的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到有理有据,依法作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