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无罪辩护包括:
《刑法》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
“证据不足”的无罪推定情形;
“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情形;
精神方面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情形;年龄方面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情形;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情形,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情形;
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情形,自诉案件受害人不或撤回的,不予追究情形。
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无罪辩护是有风险的,不是什么情况都可以进行无罪辩护。如果被告人没有实施被指控犯罪行为;被告人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可以进行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