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特征:一是,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使他人的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二是,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三是,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殴打他人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拳打脚踢、用石头、棍棒打人、驱使动物咬人、用针扎人、开水烫人等。需要注意的是,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伤害行为是指给他人的身体造成轻微伤害,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则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