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手续还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各相关流程办理。你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在哪里呢在于你这个折抵欠款以房抵债的债权金额够不够购房款(也就是对方欠你的钱够不够买这套房的)。如果够,就按相关流程办理(该你的各种契税费用你肯定要自己出的)。如果不够,你就要自己补足差价。还有另外两种情况:
1、是你的债权够支付购房款,而你又不想一下子把钱都用在购买房子上,想通过按揭的方式弄点活钱出来用作它途。这个情况可以在办完各种相关手续后让开发公司退回你应得款项;<孩恭粉枷莠磺疯委弗莲/>
2、你的债权不够折抵购房款,你也不想自己再拿出钱款来,想通过按揭的方式补足或是通过按揭的方式再多搞一点款子出来它用。一样的,走完所有流程后让开发公司返回你的应得款。但这里边就有个法律风险问题,按揭款是专款专用的,被你挪作它用的话,你就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这个也有个规避风险的办法:让开发公司给你出证明材料,这是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转移导致的变通,根源在开发公司,所有手续及后期都全部委托给开发公司直接办理,你不要签相关的委托书(当然,开发公司在办理各式手续的过程中需要的各相关证件文本你还是要提供的,就是那个委托书你一定不要签子,开发公司有自己的办解决的)。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