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民诉法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保全证据,人民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此即为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的的方法有三种:
1、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取得证人证言。
2、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相、抄写、复制等。
3、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