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追诉标准(数量较大)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2、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
3、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5、林木数量的计算方法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