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全面清查和局部清理的区别

帮助5人 3.4w浏览 匿名 2021-03-28 山西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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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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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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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按财产清查的范围不同,可分为。
    1、全面清查
    含义: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
    (1)货币资金
    (2)财产物资:包括本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未完工工程等;属于本单位但在途中的各种在途物资;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物资;存放在本单位的代销商品、材料物资等。
    (3)债权债务
    全面清查适用的情况:
    (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查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联营前以及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全面清查
    (3)开展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活动,为了摸清家底,准确的核定资产,需进行全面清查
    (4)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
    全面清查范围广、内容多、时间长、工作量大。
    2、局部清查
    含义: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对象:现金(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核对)
    银行存款(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库存商品、原材料等(年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各种贵重物资,每月盘点一次)
    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应同对方核对1-2次)
    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时间短,但专业性较强。
    全文
    14 202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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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清查和局部清理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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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税务局查账吗
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的破产报告或人民法院的破产申请受理通知及其他方式获悉纳税人破产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报税收债权,参加破产清算,一般不因破产清算而进行税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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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4S店没签贷款合同可以全款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全额支付款项后进行购置车辆时,必须签署一份涵盖所有条款和细则的购车合同。
通常情况下,此种合同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
签署购车合同的主要目的在于确立购买者及出售方之间的明确约定,以便于维护双方各自的合法权益。
依法签署的购车合同将受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有效保护。
如若出现争议,可依照事先商定的合同条款加以解决。
那么,在入职新公司时是否也需要签订合同呢?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不同,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可能有所差异。
然而,一般来说,新员工在正式加入公司之前,需先经历一段试用期,待通过考核之后方可转为正式员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则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即已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用工之日起,双方的劳动关系便正式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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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寻衅滋事罪律师收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寻求法律援助进行寻衅滋事行为的律师服务费标准规定如下:
首先,在侦查阶段,每单案件的律师代理费用应介于2,000至10,000元人民币之间;
其次,在审查起诉阶段,每单案件的律师代理费用亦应设定在2,000至10,000元人民币;
再次,在一审阶段,每单案件的律师代理费用则需在4,000至30,000元人民币的区间内。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下调,不受限制。
然而,律师代理费的具体数额与地域因素密切相关,同时,刑事案件的收费通常分为三个阶段,即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三个环节。
在收取律师代理费时,律师既可以选择将三个阶段的费用合并收取,也可以选择分阶段收取。
此外,收费金额还会受到工作量及案件难度的影响,同时也会考虑到律师的个人能力水平,包括其是否为初次执业的律师,或者是具有丰富执业经验且享有一定声誉的资深律师。
以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为例,在前两个阶段,律师代理费通常不应低于3,000元人民币,而在审判阶段,律师代理费则通常不应低于5,00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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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用童工劳动局监察部门查出后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处5000元罚款给予处罚。2、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之日起,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0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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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行为犯和结果犯在法律上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概念界定方面存在差异。
所谓“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犯罪行为的完全实施为其既遂标准的犯罪类型。
2.在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方面存在区别。
对于“举动犯”而言,其既遂状态的判断标准是行为人开始着手实行犯罪的那一刻;
而对于“行为犯”来说,需要行为人在实行行为达到特定程度之后,方能进入既遂状态。
3.在行为的时间性以及是否存在未遂状态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相较于其他犯罪类型,“行为犯”的行为具有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强调行为人必须将其行为推向一定的高度,方可被视为行为的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行为犯有未遂。行为犯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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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必须到公司总部办理离职手续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具体情况需依据实际而定。
关于提交辞呈的具体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事人应亲笔书写离职申请书并提交至所在用人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
其次,当用人单位接收到当事人的辞职请求之后,应该针对该情况进行详细的审查和审批,若未通过审批,则用人单位应在申请书的相应栏目内标注详尽的审核意见;
再次,经过审核或者获得批准的辞职请求,用人单位应填写离职人员档案转移通知书,并将其转递至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辖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最后,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在收到用人单位转来的相关材料后,应进行仔细清点,然后填写收据,从而完成离职人员人事档案的顺利转移。
此外,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还需要与当事人本人签署档案管理协议,随后向其发放离职证明书,至此,辞职手续方可全部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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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清查包括哪几部分
(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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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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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清查假户口有处罚吗?
公安部门清查假户口的话是有处罚的,如果被公安部门清查出来是假户口的话一般会对当事人进行十天以下的治安拘留,同时处罚1000元的民事处罚的。因为假户口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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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四不放过的原则在法律上有何体现
[律师回复] 解析:
我们对待每一起事故的调查都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即:
在明确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之前,绝不轻易放过任何一个环节;
在找到责任人并作出相应处罚之前,绝不姑息;
在制定并实施改善整改措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之前,也决不能有所放松;
而对于那些因事故而受影响的相关人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必须得到进一步提升,否则同样不能被忽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规定,安全工作要立足防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04年)下达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各地区、各部门要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
同时,要加强监督考核,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幅度减少事故数量特别是事故伤亡人数。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
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近期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决定派出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作出严肃处理。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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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企业注册地址查无此人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您发现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盗用于注册公司,此时可以采取以下三个有效措施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刑事报案请求,等待公安部门展开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其次,您也有权向工商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撤销非法注册的公司登记,这其中涉及到工商登记行为的程序合法性问题。
在正常情况下,工商管理机构不会轻易地单方面决定撤销已完成的登记手续。
然而,如果能够确认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您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亲自前往公司注册地的工商管理局,申请撤销该公司或将其从企业名单中剔除。
如若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您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最后,您还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非法注册公司的具体行政行为。
如果经过深入调查,证实该公司登记行为与您毫无关联,并且结合身份证的有效期以及遗失证明等相关证据,可以明确判断出在被冒用注册公司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已经失效。
此外,如果通过笔迹鉴定得出的结论,或者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都承认注册公司的申请材料中的签名并非失主本人签署,那么就可以证明在公司注册过程中所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2、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开车撞死两人认不认全责如何判断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发生车祸导致人员伤亡的案件中,肇事司机有可能承担全部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必然承担全部责任。
车祸司机应当通过其行为的过失判定其在事故中所应负担的责任,而这些责任的裁决通常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他们对交通事故现场的详细检查以及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确定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据此制作出一份事故认定书,其中明确列出了肇事司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至于具体是全责还是其他类型的责任,则需要参考这份责任认定书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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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厅吃鱼有鱼鳞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问题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并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不构成犯罪”这一说法。
食品安全问题涵盖了众多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1)使用非食品级别的原材料制造食品,或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之外的化学物质,或是未经合法程序采用回收食品当做开始生产的原材料;
(2)食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及其他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含量超出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限值;
(3)营养成分与食品安全标准不符的专门供给婴儿和其他特定人群食用的主食和辅食;
(4)食品出现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菌滋生、污秽不堪、混入异物、掺假掺杂或感官特性异常的情况;
(5)病死、中毒死亡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野兽、水产动物的肉及其制品;
(6)未经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没有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了防止疾病传播等特殊需求而明文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
此外,违法使用添加剂,导致身体受到损害的异物等也属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机动车未减速与非机动车相撞需要负全责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碰撞时,责任划分的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由于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直接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该当事人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其次,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再次,当道路交通事故是由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失共同引起的时候,根据他们各自行为对于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及其过失的严重程度,将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最后,若各方当事人都没有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失,且这一事件被认定为纯粹的交通意外事故,那么各方当事人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取保候审后公安局传唤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限尚未达到二十日的情况下,被传唤至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是合理且合法的。
取保候审如同刑事拘留和逮捕,皆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手段,这并非刑事司法程序的终结,取保候审亦不意味着相关案件将立即结束,更不会因取保候审而暂停处理。
因此,办案机构仍需继续展开深入的侦查工作以及审查工作,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传唤当事人实属正常之举。
然而,若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未能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可能会面临以下三种后果:
首先,司法处分,即罚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倘若被保证人存在违反刑事诉讼法中有关遵守保证义务的行为,而保证人又未能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那么保证人将会受到罚款的处罚;
其次,民事责任,即保证人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后,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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