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那要看收养是否合法,只要是合法地收养一个孩子的,双方能出具相关不孕证明,符合条件的当合法生二胎处理,收养的孩子必须是合法地收养,也就是说,必须经过当地民政部门的批准并领取《收养证》。
具体如下: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中有规定: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可以再生育,适用二胎生育条例。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也有规定: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在自己收养了孩子之后,一般情况是可以生二胎的,但是还是要看自己满不满足生二胎的条件,不是说自己生第二个孩子就一定可以,建议到当地的计生办去询问一下。
法律依据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