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逮捕证下来,是检察院已经批捕了,公安机关还有一定期限的侦查,然后会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决定的,会移送到,由根据具体案情和证据,作出判决。
一、侦查阶段,逮捕之后最多羁押7个月:
1、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二、审查阶段,最长一个半月:
1、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三、诉讼阶段,最长三个月就会判决:
1、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