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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窃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

帮助5人 3w浏览 匿名 2021-03-28 江西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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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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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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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有什么区别
    照通行的定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从定义似乎可以得出结论: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在于主观上盗窃罪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目的犯,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是。然而笔者以为,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并非如此。
    一、两罪区分根据之辩
    [案例一]甲有偷手机的癖好,见到别人的手机就想偷来据为己有。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竟偷到了120部手机。每偷到一部,就将其扔到柜子中锁起来,并无使用或销赃之行为,直到案发。
    关于窃取,学理上有多种解释,一种观点认为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不会发觉的方法,秘密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窃取是指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窃取就是以隐秘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即采取隐秘的手段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关系而建立起自己的非法支配关系。无论何种解释,都支持窃取是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关于毁坏,学理上一致认为是指使财物价值或者使用价值丧失或部分丧失的行为,不限于从物理上变更或者消灭财物的行为,还包括减少或者丧失财物效用的行为。
    按照上述学理解释,行为人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本身兼具了窃取和毁坏财物的特征,符合盗窃的定义自不用说明,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同时,也就使被害人无法使用财物,财物的使用价值相对于被害人而言全部丧失,符合毁坏的解释也是没有问题的。为了区别这样的行为是盗窃罪还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常见的观点是,要借助对行为人主观意图的判断,行为人主观上出于非法占有目的的,是盗窃罪,主观上出于毁坏财物的意思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理解非法占有的目的,学者归纳国外有三种学说
    (1)是指将自己作为财物的所有人进行处理的意图;
    (2)是指遵从财物的经济用途进行利用的意图;
    (3)是指排除权利人、将他人的财物作为自己的所有物,并遵从财物的经济用途,对之进行利用或者处分的意图。
    对于这三种学说,只有将自己作为财物所有人进行处理的意图,符合刑法分论对盗窃罪客体的理解。对于盗窃罪的客体,传统的观点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以及受法律保护的客观占有事实。理论上普遍认为,盗窃罪的客体是所有权,但同时盗窃赃物、违禁品的行为也构成盗窃罪。按照民法通行的观点,所有权是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于一身的权利,其中处分权包括对财物的事实上的处分(指物的物质形态发生变更或者消灭,如粮食吃掉、原材料生产成成品等)和法律上的处分(指依照所有人的意志通过法律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转让、设定物上权、抛弃等)。[6]遵从财物的经济用途利用的意图和遵从财物的经济用途利用和处分的意图的观点,都人为地限制了所有权的界限,也不符合刑法对盗窃罪客体的规定。
    那么,将非法占有的目的理解为将自己作为财物所有人进行处理的意图,是否会造成刑法内部的不协调呢?有学者指出,按照这一观点,盗窃罪与毁弃罪[7]的区别,在于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占有,因为只有所有者才有毁弃财物的自由,行为人有毁弃财物的意图,就可以说他有不法所有的意图。因此,只有在没有侵害他人的占有时又毁弃财物的,才构成毁弃罪。由此,会产生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范围是否会过于狭小的问题。因为在许多场合,行为人毁坏财物的前提是取得财物,将故意毁坏财物罪限制在没有侵害占有的情形,是否会导致盗窃罪范围扩张?
    笔者以为,从保持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统一性的角度来看,对非法占有目的做如此理解并无问题。而且,这正是考虑到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本质区别所作的区分。例如行为人以毁坏财物的意思从被害人住处取得名贵瓷器,到手后摔碎的行为,是构成盗窃罪(摔碎是事后不可罚行为),还是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按照上述的非法占有的解释,行为人在被害人住所内摔碎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因为在住所内通常认为财物还没有脱离被害人的支配,在被害人住所外摔碎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因为脱离住所地财物一般认为也就脱离了被害人的支配。但行为人实际上自始至终是毁坏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毁坏财物的行为,只因为毁坏物品的场所差异,导致在罪行性质和法定刑上显著区别,是否有合理性。笔者以为,这种结论上的差别,实际上是与刑法对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依据侧重不同有关的。传统的观点认为,刑法处罚盗窃罪重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原因,在于盗窃罪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显示了行为人有更大的人身危险性,而故意毁坏财物罪没有,对故意毁坏财物罪相比于盗窃罪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可能更重的现实不顾。非法占有目的不要说则认为,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之所以处罚轻重不同,并不在于盗窃罪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因为盗窃罪侵害了整个财产秩序的基础,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不过是毁坏了财物本身。笔者以为,姑且不论非法占有目的不要说本身对错,该学说在对处罚差别的根据解释上有合理性。盗窃罪不仅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也侵害了财物的占有所有制度,而故意毁坏财物罪通常主观上也有非法占有的意思(毁坏是处分的一种,有非法毁坏的意思,就是有非法占有的意思),但客观上并不侵害占有制度。而占有正是财产秩序的基础。因此,在住宅内外毁坏财物的行为,表面上看是一致的,实际上是对财产制度的不同侵害,同时也符合不同的犯罪构成,在处罚程度上有所差异是合理的。
    由此可见,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并不在于其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在于其客观上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占有。侵害了他人占有的毁坏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没有侵害他人占有的毁坏财物的行为,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相反,如果认为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在于非法占有目的,且将毁坏、隐匿的目的排除在非法占有目的之外,就会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行为人以毁坏财物的意思取出财物,之后没有毁坏,反而保留利用的行为,按照后者的解读,行为人毁坏财物的意思取出财物,不符合盗窃罪非法占有的目的,由于盗窃罪是目的犯,所以不构成盗窃罪,行为人事后保留利用财物的行为又不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的构成,因此,行为人不构成犯罪。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而按照本文所持的非法占有目的的理解,行为人有毁坏财物的意思亦即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行为人取出财物后保留利用的行为亦符合盗窃罪的构成,可以认定为盗窃罪。在案例一中,甲有偷手机的癖好,其偷来手机并非是按照经济用途来使用,只是将其锁起来以满足其心理,即使不使用,也符合按照所有人进行处理的意图,而甲将手机据为己有的行为已经侵害了他人的占有。因此,对甲偷手机的行为,应该认定为盗窃罪而非故意毁坏财物罪。
    二、侵害占有与盗用的关系分析
    [案例二]李某原是被害人的司机,后被解聘。李某怀恨在心,在停车场用未归还的车钥匙开走被害人的中巴车。次日李某驾车时与电线杆相撞,导致车损万余元,李某将车辆丢弃后逃逸。李某归案后供述开走车只是要报复被害人,并不想占有该车辆。
    盗用,即行为人未经所有人、占有人同意,临时使用他人财物的行为。盗用与侵害占有的区别在于,盗用没有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意思,只是临时使用,用后归还原所有人、占有人。对盗用行为如何处罚,盗用是否构成盗窃罪一直是刑法上难以解释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的国家立法甚至将盗用行为规定为单独的犯罪,如德国刑法专门规定了盗用电力罪、盗用交通工具罪。相比而言,盗用无体物、盗用能源构成盗窃罪更容易为人理解,因为一方面是行为人支出的减少,另一方面是被害人支出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盗用行为最难区分的,是未经许可使用耐损耗有体物的情形,如盗骑自行车、盗开机动车等等。这类物品的盗用是否属于侵害占有的一种,直接决定了盗用中发生的毁坏财物的行为是构成盗窃罪还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民法上对占有是否要有占有的意思,存在着主观说、客观说与纯客观说的区分。民法通说采用客观说,即占有人应当有一种占有的意思,意识到自己正在占有某物。盗用行为虽然没有持续的占有意思,但是临时性的占有也是一种占有,“为了证明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像合法占有人一样支配的意思和利用处分的意思两种都得具有,缺一不可,但不要求具有永远保持该物的经济利益的意图”,因此盗用行为属于侵害占有的一种形式。发生盗用行为时,认定构成盗窃罪是不成为问题的。据学者介绍,无论是非法占有目的必要说还是不要说,在对待盗用行为的态度上,是一致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盗用财物时,只要伴随有消费价值的形态,就认为不再是单纯的使用;与此同时,行为人有消费价值的意思,就认为有不法所有的意图。有观点认为,对于极为重视使用权的财物,即便出于短时间的擅自使用的意思,也能成立盗窃。在出于长时间地擅自使用他人兜风的意思的场合,在考虑了汽油的消耗、轮胎的磨损等之后,可以认定为盗窃罪。那么,应该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4项“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刑法》第275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本条第4项规定了多种偷开机动车辆的行为,只有偷开机动车导致机动车辆丢失的,才以盗窃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笔者以为,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并不是因为偷开机动车辆行为不可能成立盗窃罪,而是因为偷开机动车辆的行为,由于往往事后归还,社会危害性较为轻微。按照我国犯罪构成质量并重的特点,不认为构成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导致车辆丢失的,车辆丢失虽然不是行为人直接追求的目的,但在此场合偷开机动车辆的社会危害性较大,所以构成盗窃罪。偷开机动车辆中,故意毁坏机动车辆的,偷开与故意毁坏机动车辆是两个单独的行为,偷开行为本身并不大,且偷开行为与故意毁坏财物之间没有因果性,不同于偷开行为与丢失的情形,在评价时,显然故意毁坏财物的危害性较大,司法解释于是将这一行为认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然而这样的解释同样存在疑问,如前所述,故意毁坏财物罪成立以没有侵害占有为条件,行为人偷开机动车辆的,已经侵害了他人的占有,按理只成立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应该属于不可罚的事后处分行为,此时认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理由何在?笔者以为,这与盗用行为不以持续的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特征有关。盗用的非法占有,局限在非法使用的目的上,与典型盗窃的非法占有目的相比,有较大的区别,后者是排斥所有人、占有人的绝对支配权的占有目的,而盗用的非法占有最终以归还原物为目的。占有作为一种法律事实,必须是对物产生了事实上的管领力。判断某人是否对物产生了事实上的管领力的标准有三项:与物之间的空间结合关系、与物之间的时间结合关系、与物的法律结合关系。[13]因此,盗用对占有的侵害,是一种片面的、有限的侵害,并没有完全侵害到他人的占有,如前所述,对盗用行为认定为盗窃罪,并非是看盗用行为本身,还结合考虑其他导致被害人利益受损的情形。从这个意义上讲,盗用他人财物过程中发生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行为人有用后归还的意图和行动的,由于这一过程并没有完全地侵害他人占有,故意毁坏财物罪成立的条件有限成立,所以可以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在案例二中,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非故意毁坏财物罪。这是因为李某盗开车辆后造成了车辆严重损坏,其虽然供述称没有将车辆据为己有的目的,但从案情上看在车辆损坏后其也没有表现出归还的意思,反而是丢弃逃逸,这不符合盗用临时使用、用后归还的特点,因此这并不属于有限侵害占有的情形,而是完全侵害占有,因此,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非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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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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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竞合怎么办?
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竞合会按照盗窃罪处罚,盗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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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窃罪什么时间到法院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盗窃案件从初次受到指控并依法拘留开始,大致会历经5个月左右的流程至最终于法院进行审判。详细而言,这一过程通常包括四个阶段:
首先,被告人因涉嫌盗窃而接受刑事拘留,拘留期限通常为14日,但最长期限为37日;接着,公安机关将案件提交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阶段通常持续两个月或更长的时间,最长可能达到七个月;随后,案件被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这一阶段的平均时长约为1.5个月,但最长也可能达到2.5个月;
最后,如果案件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那么整个流程的最长时间可能会延长至6.5个月。
关于盗窃罪的追诉时效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为五年;对于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为十年;对于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为十五年;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此外,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根据其涉案金额和情节轻重,可以分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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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有哪些
盗窃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是前者是非法的占有目的,但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则不是这样,形式上就是直接的毁坏,所以在法律定义上就有着明显的不同,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需要学会积极的了解,毕竟当事人对于法律知识是存在的盲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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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成都盗窃罪判刑多少年缓刑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若犯罪者因盗窃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那么缓刑的最低执行时间通常为其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且不得低于一年;如该犯罪者所触犯的是拘役罪行,那么其缓刑的最低执行时间则应在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并且不得短于两个月。缓刑制度是指由特定的司法检查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全面的考察,并依据罪犯在此期间的行为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法律制度。
其次,对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规定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两个月;而对于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则规定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或者实施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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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的区别是什么
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的区别是两者的目的是不一样的,盗窃罪是有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故迫害财务不是。不过两者都是属于违法行为,情节轻的情况下,主要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但是情节比较重的情况下,就要根据案情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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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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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盗窃罪是毁坏财物罪吗
盗窃罪不是毁坏财物罪,两者不是同一犯罪。此外,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具体盗窃罪是毁坏财物罪吗,具体可以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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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采国家资源是盗窃罪还是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开采国有自然资源的行为常常被视为盗窃罪行。其主要原因在于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国家财产权益的违法侵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盗窃公私财产行为,如果涉及的数额较大或者盗窃次数较多,都将面临严厉的定罪处罚。具体而言,犯罪嫌疑人将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刑罚。而对于那些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承担罚金刑罚。
至于那些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即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还需承担罚金刑罚或者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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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采矿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破坏性采矿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是特殊和一般罪名的关系。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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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窃罪中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违法分子实施的个人盗窃行为,其所涉及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情况下,量刑起点设定在一千至三千元人民币之间,此范围内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可能被额外判处一定数额的罚金;若犯罪嫌疑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程度时,则需承担的刑事责任将上升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要接受相应的罚金处罚;而当犯罪嫌疑人的盗窃金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级别时,其所面临的刑罚将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也有可能被判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参考上述数额标准,制定出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具体执行数额,并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盗窃罪是刑事犯罪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律法规定,盗取财物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将构成法律所定义的罪行,包括盗窃数额较大、多次实施盗窃行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实施盗窃、私自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在公共场所进行扒窃等情况。对于上述违法者,需以刑事责任为出发点进行裁决。具体而言,若涉案金额未超过法定范围,罪犯将接受以下惩罚——被判刑期为三年以下,可依法判处拘役或是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定罚金;当案件涉及到数额巨大的财物损失,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罪犯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被判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同样需要承担法定罚金;而当案件涉及到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损失,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罪犯将面临最为严厉的惩罚——被判刑期为十年以上,甚至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定罚金或被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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