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什么情形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帮助5人 4w浏览 匿名 2021-03-28 重庆万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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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未造成严重后果,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是否严重,是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重要前提条件。被告的行为要具备“极端的和伤害性”的性质,必须是“超出了过正常生活所能容忍的界限的”“糟透了的”“文明社会完全不能容忍的”行为,仅仅只是引起些微的不高兴或不舒服的行为不构成精神损害侵权的诉因。就“严重”一词的把握,可从以下角度理解。首先,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自然人依法所享有的、维持生理机能所必需的具体人身权益。在侵害这些权益时,是否构成严重精神损害,主要取决于身体、健康被损害的程度。当前司法实践中主要是以达到伤残标准作为构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主要依据。原则上,只有达到伤残等级标准,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至于没有达到伤残等级标准的精神损害是否构成后果严重,则一般视情况而定从严把握。实践中,一般结合受害人受到什么样的损害,是否住院,住院时间长短,是否影响受害人的饮食起居,病历记录等综合决定其遭受的精神损害是否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当然,相比身体、健康被侵害导致伤残情形,生命被侵害造成的恶劣影响更为显著,更有必要以精神损害赔偿方式抚慰相关人员因此而遭受的精神痛苦。而其他人身权益被侵害的情形,鉴于存在个体差异性,在确定是否达到严重标准时,一般需要综合考虑侵害人的主观状态、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和被侵害人的精神状态等具体情节加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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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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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精神损失可以主张吗?
可以主张,因为重婚属于严重的过错,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在夫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的过错,另一方也就是受害方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般包括重婚,暴力,吸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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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3张信用卡倒卡越欠越多会被告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中国大陆地区,信用卡倒卡(即通过POS机进行套现)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触及到相关的刑事法律风险,具体表现为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或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的定义在于,当事人违反了国家颁布的旨在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相关法规,情节严重者将面临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还需承担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处罚;
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非法经营罪通常是指行为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非法经营活动,从而导致其行为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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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妨害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涉及到药品管理犯罪的定罪量刑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标准。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定为妨害药品管理罪的立案标准。
具体而言,如果行为人违反了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其行为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就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此时,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接受相应的罚金处罚。
若该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了更为严重的伤害,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行为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缴纳罚款。
这类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未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擅自生产或销售禁用药物的行为;
(2)没有获取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即生产、进口药品,以及明知是这种情况仍继续销售的行为;
(3)在药品申请注册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本等材料,或者采取欺诈手段进行的行为;
(4)虚构生产、检验记录以逃避监管的行为。
然后再来看如何判断妨害药品管理行为是否达到了足以对人体健康构成重大威胁的程度。
对此,我国《刑法》也给出了相应的判断依据。
如果实施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便应被视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然而,如果对于“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具体内容难以判断的话,那么就要依据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出的权威性意见,再结合其他客观证据来进行综合考量和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实施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综合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禁止使用原因等情节,认为具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现实危险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涉案药品属于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的;
(三)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涉案药品的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成分不明的;
(四)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涉案药品没有国家药品标准,且无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但检出化学药成分的;
(五)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涉案药品在境外也未合法上市的;
(六)在药物非临床研究或者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故意使用虚假试验用药品,或者瞒报与药物临床试验用药品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的;
(七)故意损毁原始药物非临床研究数据或者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或者编造受试动物信息、受试者信息、主要试验过程记录、研究数据、检测数据等药物非临床研究数据或者药物临床试验数据,影响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
(八)编造生产、检验记录,影响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
(九)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对于涉案药品是否在境外合法上市,应当根据境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权利人的证明等证据,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综合审查,依法作出认定。
对于“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难以确定的,根据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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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违约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是要根据一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后果来确定的。因此在国际法学界,以及我国以往的法律规定中,只把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放在侵权责任之下,受损害方想请求这一赔偿的,只能以侵权责任作为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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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什么是故意伤害罪如何定性
[律师回复] 解析:
有关故意伤害罪的性质界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所谓“伤害”实质上是指对他人身体健康构成侵害的行为。
其次,这种行为往往表现为两种形式,即摧毁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如切断他人手指、刺瞎其双眼等;
以及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例如使受害者丧失听力、视力或神经系统功能异常等。
然而,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若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则不属于故意伤害罪的范畴。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具体含义及其构成要素,它是指故意实施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且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当受到刑事法律制裁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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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追究违约的同时,可以请求精神赔偿,但有前提,即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1、损害后果的严重性。2、精神痛苦的严重性。3、损害具有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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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追尾车辆怎么定损
[律师回复] 解析:
当遇到汽车追尾事件时,您需要遵循以下标准的定损流程:
首先,立即拨打当地警方的电话进行报案,同时记录下对方车辆的车牌号码以及投诉信息。
其次,确保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拍照并保存好对方提供的联系人资料。
再次,携带由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现场勘验单前往指定的4S门店或对方的保险公司定损中心进行定损鉴定。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携带您的机动车强制险凭证、行驶证件、驾驶执照、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等必要材料。
在完成车辆定损之后,您便可以开始进行维修工作。
待维修完毕后,与对方车主进行交涉,如果对方所支付的赔偿金低于实际维修费用,您有权拒绝接受,并继续与之协商解决方案。
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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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殴故意伤害罪判几年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分为以下三类情况:
第一,若故意伤害罪的受害者被评定为轻伤程度,那么犯罪嫌疑人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第二,若故意伤害罪的受害者被鉴定为重伤等级,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第三,倘若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采用极其残忍的方式使受害者重伤且产生严重残疾,犯罪嫌疑人将会被诉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制裁。
在构成要件方面,故意伤害罪主要包含以下三个要素:
首先,客观层面上,该罪行是对他人身体权的公然侵犯;
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其表现形式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最后,在主体条件上,通常要求行为人已经年满16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但是对于年龄位于14至16周岁之间的人群,如果存在故意伤害他人并导致重伤或死亡的行为,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而在主观层面上,故意伤害罪的成立必须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却仍然积极为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事实认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采取不正当行为,对他人躯体健康构成损害的行为。
关于此种犯罪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该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尤其是包括自然人在内的,以维护其肢体、器官以及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主要内容的人格权。
其次,本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具体行为。
再者,根据主体资格要求,本罪的主体范畴广泛,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已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存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至重伤或死亡的行为,则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本罪的主观心态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却仍然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如果情节更为严重,例如导致受害人重伤的情况下,则量刑标准将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犯罪行为对被害人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或者使用特别残忍手段造成被害人重伤且导致严重残疾时,量刑标准将进一步提升,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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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会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工伤会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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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诈骗案中间人也是受害人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在诈骗案件中,中间人能够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在此次诈骗行为中并非知情人,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中间人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若中间人意识到存在诈骗行为并为之进行居中牵线搭桥或协调相关事宜,则将被视为诈骗罪的共犯,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中间人是否构成诈骗罪,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明确知晓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陈述或掩盖事实真相等手段,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
若中间人明知如此却仍为其提供中介服务,便可能构成诈骗罪;
反之,若中间人对此毫不知情,仅起到了介绍作用且未实际参与犯罪活动,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在经济诈骗案件中,中间人所承担的责任与其参与程度以及发挥的作用密切相关。
若中间人为从犯,应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给帮信罪组织提供帮助的情形有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明确指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所涉及到的严重情节如下:
第一,涉及协助的对象数量达到三人或以上者;
第二,在支付结算环节中涉及的金额高达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者;
第三,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的资金数额超过五万元人民币以上者;
第四,涉及的违法所得金额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者;
第五,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再次参与此类犯罪活动者;
第六,被协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发生者;
第七,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任何情节严重的情况都应当予以考虑。
对于符合上述情节的犯罪分子,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会被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欠薪的仲裁形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若认为某项申请不具备受理条件,则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明确表示无法予以受理,同时需要详细列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在履行合同时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福利待遇,以及拖欠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情形时,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责任依法对此类问题进行妥善处理。
此外,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当事人在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时,既可采用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亦可选择口头申请。
对于口头申请的情况,调解组织需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调解的具体争议事项、理由及申请时间。
而在第二十九条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立即启动受理程序,并通知申请人;
反之,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则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详细解释不予受理的原因。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能做出决定的情况,申请人有权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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