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购买车的刑事责任
车,即通过的方式进口的车辆。根据《刑法》、《海关法》规定,直接向人非法收购进口的货物、物品的,按行为论处。因此,购买车在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才会承担行为的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
1、“直接向人行为人非法收购”
2、“明知车辆属于进口”
实践中,个人购买汽车,应区别以下几种不同的情形:
第一种,共同车辆或者明知是车而直接向分子购买。 单独或与分子共同赴境外订购车辆之后再委托分子将车辆进境的,或者明知车辆是进口,车牌照是套牌或伪造,而在境内直接向分子购买的,只要有证据证明即可认定,偷逃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对购车人可以罪追究刑事责任。其结果是:
1、对于闯关的汽车,可没收;
2、对于低报价格的汽车,可追缴违法所得。
第二种,购买人怀疑是车,仍然购买的。 在境内购买时查验过相关进口手续,而出卖人不能提供相关进口手续,购车人明知该车有风险而购买,但并不知道该车是否为车的,虽不能认定购车人,但因所购汽车无合法证明,应当依《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汽车牌证管理的通知》予以没收。所有的损失都由购车人自己承担。
第三种,不知道是车而购买的。 在境内购买时查验过相关进口手续,且出卖人也提供相关进口手续,购车人认为该手续是合法有效而购买的,不能认定购车人。其结果是:
1、对于汽车,如已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核过户,购车人已经完全占有该车,只能追究人该车的违法所得,不能从购车人处没收该车。此时,购车人无损失。
2、但如果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核,认为相关进口手续是虚假的,不能办理过户,因所购汽车无合法证明,则应当依《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汽车牌证管理的通知》予以没收。此时,由于购车人和卖车人买卖标的物是违法标的物,因而买卖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但购车人可以要求返还购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