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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我的商店经营中干扰我的正常经营,我该怎么办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21-03-29 湖南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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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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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侵权人通常采取不开据进货、售货单据,不留进货、售货记录,库房存货与销售现场分离,在销售现场仅摆放几份侵权商品样品等手段,隐瞒侵权真实情况,给行政执法设置障碍,试图规避法律、逃避打击。因此,简单来说,“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适用于侵权人不提供或未如实、有效提供可据以查证其非法经营额的信息包括单据、记录、供货人等,商标行政执法机关又无法查明其非法经营额的情况由于“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概念太抽象,在实际执法中较难以掌握,因此,在理解和适用这一概念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2、一是对于涉嫌侵权人不提供或未如实、有效提供可据以查证其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不能一概而论判定其属于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情形,应结合其他情况予以综合考虑,如涉嫌侵权人是不是有过侵权或屡次侵权的记录,或者从产品的上位供货商、下位销售商或代理商证明其有没有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的事实;二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个二条赋予了行政执法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仍然应周密调查、严格取证,尽量查实涉嫌侵权人的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不要轻易判定其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三是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只要行政处罚决定还没有作出,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什么时候发现什么时候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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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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骚扰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对他人实施骚扰将会被视为寻衅滋事罪进行定罪。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并未设立专门针对骚扰和威胁恐吓的罪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此类行为就具有合法性。
在处理恶意骚扰、威胁等事件时,通常会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引导。
以下是关于此问题的详细相关条例:
(1)写作恐吓信或以任何形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2)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不实消息对其进行诋毁;
(3)捏造事实,意图使他人遭受刑事追责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4)对证人及其近亲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打击报复;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性质的信息,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6)未经许可,擅自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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