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上了牌的电动车可以卖给他人的,只要前往牌照办理机构,进行一下过户手续就行了。办理地点为区县非机动车登记站,具体流程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以北京为例:
流程:
第一、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第二,提供材料,包括现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非机动车来历凭证(发票、收据等,判决归个人所有的财产,需要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等文件,继承自他人的遗产,或者他人赠与的遗产,需要相关证据。
第三,交验车辆,并由非机动车登记站,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新行驶证。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第六条 在本市生产、销售的非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 电动自行车的销售者应当将产品目录和登记上牌的法律法规规定等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和产品目录相符合;不符合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要求销售者退货或者更换。
第十条 电动自行车经登记,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驶。
第十一条 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表;
(二)所有人身份证明;
(三)购车凭证;
(四)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