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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怎么分配

帮助5人 4.6w浏览 匿名 2021-03-29 湖北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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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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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
    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
    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全文
    7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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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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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继承如何分配?
就遗产房屋作出分割的时候,实际的分割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进行折价补偿,也就是一方取得遗产房的所有权,但同时需要对其他的继承人按照他们的继承份额作出补偿。另一种就是由继承人共有房屋,此时各个继承人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遗产房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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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照房屋遗产继承分配比例分配遗产合法吗?
不按照房屋遗产继承分配比例分配遗产是不合法的,但是这必须是在房屋的所有者在生前意识清醒,且在自己的意愿之下就已经聘请律师订立了遗嘱,除此之外,任意一种情形,在房屋所有者离世之后不按照房屋遗产法既定的分配比例处理房屋都是不具有司法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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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领配偶遗嘱费的死亡的时候有丧葬费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遗属的福利补贴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当某位享受遗属补助的人不幸离去后,将自其离世之日起取消其所享有的所有项目的补助权利,即无法继续领取补助金。
另外,如果某位员工或离退休人员在生命结束之际,他的遗属正好满足供养条件,那么这位遗属将被列入供养直系亲属的范畴进行照顾。
然而,对于那些在职工或离退休人员离开世界之时其遗属尚且不符合供养条件,只有在后续的时间中才符合供养要求的情况,他们将不会被纳入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内,也无法享受定期的生活困难补助。
同样地,如果某位职工或离退休人员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而离世,他的遗属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以及民事赔偿方面,如果赔偿金额超过了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标准,那么企业将不再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反之,如果赔偿金额低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标准,企业将会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
法律依据: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第三条
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十六岁,或者满十六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十六岁,或者满十六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房屋买卖无效合同的七种情形如何避免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以下六种情况下缔结的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第一,合同缔结过程中存在主体资格欠缺问题。
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第二,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
举例来说,当行为人与相对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此类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第三,合同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然而,如果这些强制性规定并未直接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那么这类合同仍然有效。
第四,合同内容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即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合同缔结过程中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和相对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最后,合同中的某些免责条款也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具体而言,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将被视为无效:
(一)对对方人身造成伤害的;
(二)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对方财产带来损失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再婚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再婚者在婚前购置的房产是否构成夫妇双方的共同资产,依据现行法令的明确规定,该类房产并非作为夫妇共有财富而存在。
然而,当事人可通过自行协商另行作出约定。
所谓“夫妻个人财产”即是依据法律明文规定或经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在婚后各自独立保留的一定范围之内的个人所有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项财产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
(2)一方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仅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于日常生活所需的物品;
以及
(5)其他应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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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遗产问题,如何分配
​继承人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对补偿款进行分割,并由继承人按照继承比例取得拆迁补偿款。被拆迁房屋的遗产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在分配遗产时,对于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应当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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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屋买卖大税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一)普通住宅级别的物业交易:
1.营业税方面,如果购房者在购入房产之后的两年内将其出售(含两年),那么所需要缴纳的营业税即为该房产总价值的5.5%;
但只要购房超过了两年,则可以享受免除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2.个人所得税方面,如果购房者在购入房产之后的两年内将其出售(含两年),或者该房产并非家庭中唯一的生活用房,那么所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为该房产总价值的1%或者差价的20%;
但是,只要购房超过了两年且该房产是家庭中唯一的生活用房,便可享受免除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二)非普通住宅级别的物业交易:
1.营业税方面,如果购房者在购入房产之后的五年内将其出售(含五年),那么所需要缴纳的营业税即为该房产总价值的5.5%;
但只要购房超过了五年,则可以享受按照差价的5.5%来征收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2.个人所得税方面,如果购房者在购入房产之后的两年内将其出售(含两年),或者该房产并非家庭中唯一的生活用房,那么所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为该房产总价值的2%或者差价的20%;
但是,只要购房超过了两年且该房产是家庭中唯一的生活用房,便可享受免除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契税法》第三条
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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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房屋遗产怎么分配
父母去世以后对房屋的分配方法主要是折价补偿或者按份共有的这两种方法进行分配,如果是折价补偿的话,就是说自己继承这套房子的产权,但是要根据房子的市场价格对其他继承人进行补偿,也可以把房子拍卖,由继承人共同分割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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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村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补偿标准所引发的争议问题,应首先由县级及以上级别的地方政府机构进行协调处理;
若在此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则可交由批准征收该片土地的人民政府进行最终裁定。
至于涉及补偿费用分配方面的纠纷问题,其本质上归类于民事纠纷范畴,当事人可能包括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体与相关村民群众。
对于此类纠纷,各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获得公正的解决方案。
而在征收土地信息公开事宜引起的争议中,这类矛盾基本上都可以被认定为行政争议,故当事人可以考虑通过提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等途径来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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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分割遗产房屋,遗产房屋如何分割
1、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2、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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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屋赠予需要缴纳哪些税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个人所得税:
在特定情况下,如亲戚间或具备扶养、孝敬义务的人群间实施的赠与行为可免于支付个人所得税;
若涉及到遗赠的话,那么它也是可以豁免个人所得税的。
然而,对于其他形式的赠与则将须依照法律法规向税务部门如实缴纳税款。
其次,契税的支付问题。
依据相关有关法规,无论是亲属之间或是非亲属之间的赠与行为,受赠人均需按照3%的比例全额支付契税。
再者,印花税的缴纳问题。
根据现行规定,无论亲属之间还是非亲属之间的赠与行为均需缴纳印花税,交易双方应按0.05%的比例全额支付。
然后,营业税的缴纳问题。
如果是亲属之间的赠与行为,那么就无需缴纳营业税;
但若是非亲属之间的赠与行为,则需按照5%的比例支付营业税。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房产已购买满5年,那么就可以免于缴纳营业税。
最后,其他费用的支付问题。
附加费用通常包括城市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费,这两项费用是在征收营业税及增值税的基础上进行征收的。
其中,城市建设税的征收比例为7%,而教育附加费则为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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