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销售适用税率为13%
(一)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增值税的税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13%、11%、6%、0%等。
(三)适用13%的税率有: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产品;
6.音像制品;
7.电子出版物;
(四)增值税的起征点: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