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先盯着交警索要事故责任认定书,那是以后索赔的关键证据。
2、孕妇的损失:在交强险范围内的部分,不区分责任,全部由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如果肇事车没有是上交强险,全部由肇事车车主或司机承担),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双方分担。
3、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1)肇事车有责任时: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20元,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2)肇事车无责任时,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4、你们可以索要的赔偿包括:全部医疗费、孕妇的误工费、护理人员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如果以后孕妇经鉴定构成伤残,还可以根据伤残等级索要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5、孩子流产死亡,可以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各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28条的规定。
6、另外,提醒一下:
(1)交警不可能无期限扣车,如果怕以后拿不到赔偿,应当向申请财产保会查封车辆,财产保全可以在前申请,但保全后15日内应;也可以在后向申请,没有治疗完毕的,可以申请中止审理。
(2)关于赔偿: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交警调解,协商或是调解不成时,应及时向解决,请注意人身伤害赔偿的一年诉讼时效。
(3)双方协商、或是由交警调解解决时,要注意不能轻易将票据和病历等原件交给对方,只要拿到书面的赔偿协议时才可以给对方,但要留下复印件并要求对方签字证明收了你的原件:一旦原件丢失,对方反悔时,再向没有证据可能很难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