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只要借款人确实实际取得了这笔款项,就应当负清偿义务。至于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与实际出借资金的人不相符合,不成为借款人的抗辩理由。但是,借款人向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完成清偿义务后,实际出借人向借款人再要求清偿的,可能就需要打官司了。
一、借款人与放款人姓名不一致,有效吗
1、如果借条是借款人本人签字,这个借条就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在借条中,借款人把债权人的名字写错,出借人应当及时纠正,如果没有发现能够及时还款也无所谓。
3、如果债务人以不是债权人的名字为由不还借款,具有诈骗嫌疑,可以向公安局报案。
二、出借人与实际债权人不一致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