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二)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
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双方的讲课债务不能抵销。
在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互为相等的情况下,抵销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后果,但如果债务的数额大于抵销额,抵销不能消灭合同关系,而只是在抵销范围内减少债权。比如,甲公司尚未偿还乙公司20万元人民币到期债务,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20万元货款的债务也已届清偿期,双方协商一致将债务互为抵销,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归于消灭。如果乙公司应偿付甲公司50万元人民币货款,那么乙公司与甲公司的债权相互抵销后,仍负有偿还3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其与甲的购销合同不能消灭。
债权债务协议抵销
协议抵销,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都是将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火。但两者有不同,主要表现在:
(一)抵销的根据不同
法定抵押是基于法律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任何一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约定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由单方决定抵销。
(二)对抵销的债务的要求不同
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约定抵销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比如可以约定以煤炭抵销运输费,以二级大米抵销一级大米。抵销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尽管不同,但一般说来,他们的价值基本相当,比如以1500公斤特级苹果抵销2020公斤一级苹果。
(三)对抵销的债务的期限要求不同
法定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均已到期;约定抵销,双方互负的债务即使没有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来前将互负的债务抵销,也可以抵销。
(四)程序要求不同
法定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未到达对方,抵销行为不生效;约定抵销,双方达成抵销协议时,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不必履行通知义务。约定抵销使交易活动更加灵活,对当事人也更为便利,但当事人约定抵销必须坚持自愿、公平的原则,防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出同意抵销的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