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调查。
人口计生部门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应当予以立案,并填写《立案审批表》。《立案审批表》由领导签署同意立案意见后即为立案。
(二)审查。
审查必须采用集体讨论方式,如实出具审查意见后,报负责人审批。审查时对案件有争议的,应报区级人口计生部门。
(三)征收决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由征收机关存档。
(四)送达。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时应填写《送达回证》
(五)执行。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
(六)结案。
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凭银行收款单据到街道,由街道出具省财政厅统一格式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