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律师代理控告的作用具体如下:
虽然犯罪嫌疑人是被追诉的对象,但其仍然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除了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外,其他方面与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而且应毫无例外地受到保护。所以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任何实体权利受到侵犯都可以聘请律师代理其申诉和控告。实践中主要包括下列几类:
1 、人身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非法剥夺,在侦查阶段主要是强制措施的采取必须符合法定的要件。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这一点都不能例外。尤其要注意的是,需要防止行刑逼供和被关押人员相互殴打等情形发生。另外,犯罪嫌疑人也享有名誉权,因此侦查机关在对外披露案情的时候不得作认定其犯罪的表述,如称其为犯罪分子,不得揭露其隐私,等等。
2 、财产权利。公民的财产权非由法定机关经过法定程序不得扣押、冻结和没收,在侦查活动中放罪嫌疑人的财权权利仍受法律保护,应获得尊重。尤其要注意的是,侦查中若发现被扣押、冻结的财产与犯罪无关时应及时予以解除强制措施,侦查机关由于工作失误致使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财产受到破坏、损毁的,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