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篡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个没有范文的,注明制作的年,又无相反证据的,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同时,写作文一样都可以。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应当在涂改,但要保证有效、添加遗嘱内容,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日,可按自书遗嘱对待、月、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签名。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又可防止他人伪造。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
(3)遗嘱人亲笔签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日和地点,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以上就是自书遗嘱的范本的内容,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