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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有没有法律效力?

帮助5人 4.4w浏览 匿名 2021-03-31 广东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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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一)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怎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非常重要,有些二手房买卖双方由于较熟悉甚至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导致纠纷产生时没有任何证据,不仅给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也不利于维护自己的权利。
    要与房屋销售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着重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一)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卖方未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应责成卖方首先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金;
    (二)标的及质量条款。您要问明拟买的商品房位于何处何路几号几层,是砖混结构还是砖木结构,朝向如何,建筑面积及居住面积各为多少。
    (三)价款及支付条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每平方米价格及总价,如果包括其他费用如水暖、煤气的初装费等、应一并列明;该房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款,是现金支付还是票据支付。若消费者购买的是期房,最好争取分期付款方式,签合同时先付总价款的百分之四
    十,待工程完工过半时再付百分之三
    十,等工程竣工交付时付清最后的百分之三
    十,这样,就可以给房地产开发商设定对等的义务,减少消费者的购房风险;
    (四)违约条款。应列明一方违约时支付违约金的合理数额或违约金计算办法。如房屋开发商在格式合同中私自定下诸如“若开发商不能按时交付房屋,按该房屋合同价款0.001%支付违约金”的不合理条款时,您应对此坚决,因为这是房地产开发商不想履约的一个征兆。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时,依法律规定由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总价1%至5%的违约金;
    全文
    11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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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顶账房有没有违约金?
购买顶账房也有违约金。顶账房可以买,但是要特别小心。顶账房主要是指债务人无法以货币偿还债务时,将自己的房屋作价支付给债权人,再由债权人出售的房屋。这样的房子相对便宜,购房者有意向购买的,应该和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将违约金规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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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担保人不知道以新还旧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新贷款用于偿还旧贷款的事项时,若保证人对此毫不知情,则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然而,当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以新贷款来清偿旧贷款时,除非保证人明确知晓或应当意识到此种情况,否则其不得担负起任何民事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新贷款及旧贷款的担保人均为同一保证人,那么上述法律条款并不适用于此类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六条
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债权人请求旧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请求新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相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不同,或者旧贷无担保新贷有担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新贷的担保人提供担保时对以新贷偿还旧贷的事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除外。
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旧贷的物的担保人在登记尚未注销的情形下同意继续为新贷提供担保,在订立新的贷款合同前又以该担保财产为其他债权人设立担保物权,其他债权人主张其担保物权顺位优先于新贷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商品房屋预售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商品预售业务,作为现行法律所明确列举的特定营业范围,对应于此,开发商需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依法申请并获得商品预售许可证书后方可进行此类销售活动。
若在此过程中,开发商未能按期获取并持有相应的预售许可证便与购房者签订了预售合同,那么这份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然而,如果开发商能够在诉讼程序启动之前成功取得预售许可证,则该份预售合同将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2)对于商品预售合同而言,其登记备案手续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但这并不意味着该项手续构成了合同生效的必要前提条件。
除非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此事项另有特别约定,否则,未经登记备案的商品预售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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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淫秽物品没有法律责任
购买淫秽物品没有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关于淫秽物品的处罚主要是非法贩卖、制作、传播等行为,对个人购买是否违法并无相关法律规定。单纯的购买并不会对国家、社会产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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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合同约定抵押物不得转让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进行出售往往被视为非法行为。
抵押方在决定转让抵押财产之前,应立即通知抵押权人知悉。
而如果抵押权人能举证说明抵押财产的转让可能对其抵押权益构成潜在威胁,则有权要求抵押方可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向抵押权人履行债务,或者通过提存方式,确保该笔资金的安全。
若转让价格超出了债权金额,那么多出的部分将归属于抵押人所有;
若转让价格低于债权金额,则不足部分将由债务人负责清偿。
然而,对于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内转让抵押财产的行为,法律并没有做出过于严格的限制,仅要求他们在转让过程中必须通知抵押权人知晓。
这主要是由于抵押财产的转让会导致抵押权的相应转移,从理论上讲,这种情况通常不会对抵押权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失。
因此,我们不能仅仅因为抵押人未能通知抵押权人,便认定其转让行为无效。
只有在得到抵押权人的明确同意,并且为其另行提供担保,同时告知受让人相关事宜,或者与抵押权人协商达成协议,同意以买卖房产所得款项来偿还债务,并告知受让人相关信息的前提下,才能使转让行为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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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开发商没给合同违约怎么办?
开发商违反约定不给购房者房产销售合同,当事人应当立即通过正式程序向开发商索要,要求对方限期提供原件,如果对方开发商仍然拒绝提供并且耍赖不给,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投诉维权,要求介入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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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合同续签半个月了还没盖章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未经盖章签署的契约效力问题,需依具体情形予以评估:
(1)若契约系由相关机构授权之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或由该机构的法定代表依法签署,则此种情况下该契约具有有效性;
(2)但倘若无权代理人未经许可、越权执行代理事务抑或是在代理权终止之后仍擅自签署了契约,即便事后获得被代理人的认可,这些契约仍然无法得到认定为有效力。
合法有效的契约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前提条件:
1、签约各方主体都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各方在签署过程中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且明确;
3、契约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
4、契约条款亦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5、对于以书面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契约,自各缔约方均已签署、加盖公章或按指印之时起,该契约即告成立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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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未购因素没有预售证可以购买吗?
我们都知道,当我们购置房产的时候,可能会需要一定的证明,尤其是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但是商品房未购因素没有预售证可以购买吗?根据相关的规定,商品房没有预售证是不可以购买的。那么下面我们通过文章来具体的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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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商业经营的行为,规定如下:
对公职人员进行记过或记大过的处分;
若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降级或撤职的处分;
若是情节特别恶劣,则会执行开除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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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交强险是否仍然有效,能否进行理赔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需要明确指出,尽管发生了交通事故并出现肇事逃逸行为,但交强险仍然应对此进行赔偿。
对于这类情况,投保人完全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依照交强险条款进行理赔。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条款中并无针对肇事逃逸行为不予理赔的相关规定。
相较于商业险,交强险展现出更为明显的公益性特征。
其主要宗旨在于为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提供基本的保障,以迅速且合理的方式弥补他们所遭受的损失,从而确保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然而,交强险的免责情形也并非毫无限制。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驾驶员尚未获得驾驶资格;
其次,驾驶员处于醉酒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醉酒与酒后驾车之间存在本质区别。
即使驾驶员在饮酒后驾车,只要其酒精含量尚未达到醉酒标准,那么在涉及第三者物损及人身伤害的情况下,交强险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再次,被保险车辆在被盗窃或抢劫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最后,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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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有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购买商品房有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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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对账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之后,若劳动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则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其支付相关费用;
如无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将依照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的12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工资的[具体百分比,一般为30%],以每月为单位计算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已经对竞业限制进行了明确约定,但是却未提及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事宜,那么当劳动者严格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12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工资的[具体百分比,一般为30%],以每月为单位计算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同样地,如果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已经对竞业限制及经济补偿进行了明确约定,那么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除非另行约定,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在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通常情况下,企业会与那些掌握着公司商业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公司管理层可能会混淆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之间的区别。
事实上,竞业禁止仅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众多手段之一,通过实施竞业禁止,能够有效降低劳动者在离职后前往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从而减少其泄露、使用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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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回购股权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欲实现公司股份回购,需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首先,公司应自设立以来连续五个会计年度未曾分配现金股利给各股东,同时还应持续保持良好的盈利表现并具备法定的现金股利分配资格;
其次,当公司面临合并、分立或重大资产转让等重大决策时,也可以考虑进行股份回购;
再者,若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经营期限已届满,或者因其他特定原因导致公司需要解散,但经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后仍能继续存续的,亦可实施股份回购;
最后,对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股东股权在以下四种情形下同样可以被回购:
即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进行合并、作为激励机制奖励给公司员工以及当股东对股东大会就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所做出的决议持有异议,并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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