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时常出现因事故或者过失等原因造成他人死亡的情况。由于对死亡原因及处理办法产生纷争和矛盾,有些人不是采取正确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是出于凭意气办事甚至以制造事端为目的,故意将尸体停放在公共场所、单位门前或者他人家中,不达到个人目的誓不罢休,严重影响了工作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为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避免草率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于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首先应当进行耐心劝阻,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只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确实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且不听劝阻的,才能予以治安管理处罚。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因停放尸体造成了恶劣影响,或者停放时间比较长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