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租房租赁人群的不同,个人和单位的申请方式略有不同。
1、个人申请认定程序个人申请、社区受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区(管委)民政部门复审、区(管委)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由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社区作为受理申请单位;来郑务工人员在持有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
2、单位申请认定程序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须在单位提出申请和个人提出申请中选择一种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