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需要出具担保书,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由担保人签字确认,有些较为简便的可以只在贷款合同上加上担保条款并由担保人签字。但只有身份证复印件而无担保人本人签字的是不符合操作规程的。因为担保是担保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行为,无担保人本人的认可很难证明其是否出自自身意愿而做出担保承诺。需要注意的是要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需写明一般担保,如无特殊注明则为连带责任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