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车辆超载理赔需要看事故原因,即根据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不是超载而定。按照保监会原颁发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中的第25条规定: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第30条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24条至第29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如果事故和超载没有因果关系,保险事故的发生若主要是未注意避让行人引起的,超载只是加重行为的后果,根据保险法近因原则,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如果存在因果关系,则对于事故是否是超载引发的,超载是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被保险人负有举证义务,如果不能举证,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