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
1、汽车交强险是强制投保的交通责任三者险;是必须要购买的,商业险是自愿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
2、汽车交通事故出险后,交强险无论有责无责都要赔偿;商业险按照责任比例赔偿,无责不赔。
3、交强险保费固定;商业险保费保险公司自己定,交强险赔付限额固定。
4、交强险责任限额,目前为12.2万元人民币,在12.2万元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车辆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所以,目前现实情况下,许多驾驶员在投保交强险之后,再投保一份或多份如保障在10万以上或更多的的商业险觉得更保险,费用不高但在心理上加大了安全的保障。
5、汽车上路行驶,执法管理部门对第三者责任险没有要求,购买了交强险就行,起码有一定保障.至于另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您可以在一个保险公司购买(如在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也可以在不同公司购买,没有影响,6.不管在哪个公司购买,交通安全意识还是要有的,学法守法,遵规守纪,胜过一切的“保险”,自己的意识行为、个人素养、汽车操纵驾驶.....等方面决定着自己的最大的“保障”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