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员工的处理方式与程序:
1、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2、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辞退(因而辞退)、预告辞退;
3、除名:是只适用于劳动者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而作的行政处理;
4、承担经济责任:扣工资不超过20%.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首先,应注意核实是否有员工的相关证据,如否,需先进行相关证据的搜集,并且及时将证据保留存档,为将来产生损害赔偿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提供证据支持;
其次,查看相关规章制度或管理规定,以确定是否具备可对该员工该等行为进行处罚的相关“依据”(前提是该等规章制度必须依法履行了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进行了告知);
如没有相关规章制度“依据”,需进一步核实是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综上,当员工出现行为时,企业
首先要做的,应该是确定是否“有法可依”,即是否具备对该员工进行处罚的相关法律依据或规章制度依据,这是前提。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首先,应注意核实是否有员工的相关证据,如否,需先进行相关证据的搜集,并且及时将证据保留存档,为将来产生损害赔偿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提供证据支持;
其次,查看相关规章制度或管理规定,以确定是否具备可对该员工该等行为进行处罚的相关“依据”(前提是该等规章制度必须依法履行了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进行了告知);
如没有相关规章制度“依据”,需进一步核实是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