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如果被告不出席,会公告对被告采取拘传的措施。拘传被告还是未到庭的,那么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按缺席判决。一般情况都不会对案件采取缺席审判。但是被告最好不要心存侥幸采取不出庭的措施,如果一但按缺席审判的话,被告就视为放弃了质证与辩驳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可能法官最后审判会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
1、《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