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工程延误是由业主单方造成,且经过装修公司采取补救措施依然未能解决的,那么此时装修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例如装修隐蔽工程封闭前,需要业主及时验收而不按时验收的,且经装修公司催促后依然未按时验收,进而导致工期延误的,装修公司不承担责任。
2、如果工程延误主要是由业主单方造成,且装修公司放任其产生的,此时装修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业主未及时将相关装修材料补足,而装修公司发现后又不主动提醒,进而导致工期延误的,那么装修公司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这种规定,主要是针对在工程延期中,因为是业主与装修方合作,所以是相互影响的,要是因为业主没及时不足材料,而装修方也不及时提醒,那装修方到底也算是违约了,因此,不能当然免除责任。
实际中,通常就是装修方因为能够确定延期责任主要在业主,就不按实际情况确定违约责任,这就使得业主的损失变得较大。因此,建议就是业主发现装修方对延期违约也有责任,但是却不认,损失较大的,建议就是可以找个擅长解决合同纠纷的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