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案件领域,审理期限的延长主要存在以下情形:若案件重大且复杂,致使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结的,可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予以延长。
此外,若存在特殊情况且仍需进一步延长的,则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审理期限的延长旨在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全面审查,进而保障司法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