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总则对牵连犯的概念及其处断原则没有明确规定,刑法分则对于牵连犯的处断原则规定亦不统
一,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择一重罪处罚。二是从一罪处罚。三是按一罪定罪从重处罚。四是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两者在司法实践中均存在着致人重伤、死亡的犯罪行为,在聚众斗殴罪的法条中有了明文规定,而寻衅滋事罪的法条中未作规定时,就必然意味着可实行数罪并罚。
《 江苏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刑事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寻衅滋事中直接致人重伤、死亡,构成犯罪的,分别按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