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老人拥有一个美好的晚年生活,国家对养老院实行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通过相关政策的引导与扶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组织养老为增加的服务体系。要想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规则,离不开国家对养老院的大力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以公建私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买下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建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建养老服务业。国家(指民政部)对社会力量兴建福利组织(包括私营、个人办养老院)有优惠政策,但这种政策只是原则性的限定,各地政府、民政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存在很大差别。比如东部沿海地区,因经济发展较好,对社会力量兴建福利组织实行资本扶持:一是建设补贴,分为新建、改建两种准则;二是入住老人补贴,分为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种准则;相关税的减免;土地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