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限定,积极参与者的量刑准则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符合加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屡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导致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使人重伤、丧命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条二百三十二条的限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