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全面两孩”政策2016年元旦开始即可实施。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是中国生育政策的一次历史性调整,实行了36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全面终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对此,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强调,“全面二孩”需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的法规,依法组织实施,具体来说,就是各省区市根据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做地方法规的修订,然后组织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