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田是集体的,根据相关法律,不可以用来建房,与别人交换,可以签订财产赠送协议,把你的自留田赠送给对方,对方把他的大田地赠送给你,这样你就拥有了对方的大田地的所有权,也就可以建房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自留地是属于集体的,要改变用途,须办理手续。假如村里建房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使用,则法律上没有问题,集体应该为你家对换一个自留地。你应该先找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寻求解决,调解不成,再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