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秘密权的法律界定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主观上采取保密措施的各种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权则是指商业秘密持有人依法享有的占用、使用、收益、处分商业秘密并排除他人非法侵犯的权利。作为一类特殊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法律属性表现为:它
首先是一种财产权,
其次他是一种无形财产权,第三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二、对商业秘密进行权利限制的目的
对商业秘密进行权利限制,是指权利主体在行使商业秘密的相关权利时,法律要规定某些限制条款,使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在特定情形下无权向其他人主张其权利。对商业秘密的权利限制与对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本质上并不矛盾,合理的限制商业秘密权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商业秘密权人的各项权益。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商业秘密各项权利行使的合理的限制、约束,协调、平衡商业秘密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冲突,保证广大社会成员都能合理的利用该智力创造,实现社会有限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促进技术的大力推广与信息的广泛传播,避免重复研究的发生,以增加全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增进社会大众的福祉。以上是商业秘密权的限制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