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如下:
1.建立财产清查组织。清查组织应由单位领导和财务会计、业务、仓库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一般应由管理层研究制订财产清查计划,确定工作进度和方式方法。
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
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
4.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准备。
5.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
6.填制盘存清单。清查人员要做好盘点记录,填制盘存清单,列明所查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和款项及债权债务的实有数额。
7.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