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与医院协商 次日,家属找到院方论理,要院方负责全部责任,而院方则认为,刘某的死亡是自身疾病因素,医院对其死亡只负次要责任”。双方不欢而散。 第二步:医政调解 家属反映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双方接受调解,但在责任认定上没有达成共识,再次不欢而散。 第三步:双方申请鉴定 医学会工作人员接到双方书面申请后将会告知,并在5日内答复双方是否受理,当事人双方应在收到通知之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鉴定费分别预付一半,正式启动鉴定程序。 第四步:抽取专家名单 A.患者家属在专家库里寻找,如有需要回避者,须在“专家回避记录单”上的“回避理由”栏里注明回避原因。 B.专家库里的专家由电脑编号后,医患双方便可随机抽取。之后,医学会工作人员也将随机抽取某名专家。 C.专家组由单数组成。同时,当场将双方抽取的专家名单进行封存。 第五步:进行鉴定 A. 医患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各自的意见和理由; B. 鉴定组的专家们推选出鉴定组组长,负责主持鉴定全过程; C. 双方将被要求如实回答专家鉴定组的专家们的提问; D. 专家们将对双方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等进行讨论; E. 经和议,根据半数以上的专家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F. 专家们分别在结论上签名,然后下达鉴定书,鉴定书包括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事故等级等、如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还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 G. 鉴定结果及时送达当事人,如无异议,医学会及时将病历资料原件等退还当事人,保 留复印件; H. 当事人提出再次鉴定,首次鉴定医学会及时向省医学会移送收到的鉴定材料。 另外,医学会将鉴定结论、鉴定书文稿和复印或复制的有关病历资料存档,至少保存20年